CTI論壇(ctiforum)5月8日消息(記者 郭佳):全球分析公司Ovum表示所有國家和地區(qū)都正在開發(fā)和迭代云服務政策。然而,政策制定者需要更加努力地為云服務采用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環(huán)境,并考慮潛在的兩類采購錯誤。
Ovum的最新短評*指出政府云服務政策往往偏向避免第一類錯誤(購買一個“糟糕”的云服務)。然而,第二類錯誤(即便云服務能夠發(fā)揮更好的效果,但仍購買或堅持使用一個“糟糕”的自主開發(fā)/共享/或外包服務)可能會帶來更糟糕的結果,導致錯過或延誤提高生產力及創(chuàng)新政策和服務交付的機會。
Ovum公司研究總監(jiān)及該短評作者Steve Hodgkinson表示,“政府云計算政策的邏輯通常假定云服務是有風險的,定義不明,且未經驗證。政府云服務采用面臨程序、組織及文化惰性所造成的阻力。”
Hodgkinson強調了三個可以幫助政策制定者質疑這種假設并加強政府云服務政策的關鍵點:
1、實際上并沒有云-首先要清楚的是根本沒有實際存在的“云”實體。政府ICT政策思路沒有理解到這一點。政策應當指向“云服務” -由一個值得信賴的外部服務提供商在專業(yè)基礎上交付的一個有形服務。云服務只是能發(fā)揮作用的共享服務。
2、云計算和云服務是不同的東西-云計算是一整套的技術創(chuàng)新,包括可擴展的基礎架構,虛擬化,自動化,自助服務配置門戶和被服務提供商用來建立和交付云服務的多租戶架構。云服務是一個既定的流程,人員,組織和技術捆綁;它被組裝和細化,從而向許多客戶交付一個明確并值得信賴的共享服務。
Hodgkinson表示判斷云服務應當根據(jù)它目前的發(fā)展狀況。相反,一個購買和配置云計算技術的計劃(例如建立一個所謂的“私有云”)只是對可能存在于未來的服務的簡單承諾,前提是如果資金充足且所需流程,人員,組織,和技術能夠成功實現(xiàn)并維持下去。
3.、第二類采購錯誤與第一類一樣糟糕,甚至更糟-總的說來,我們需要平衡大多數(shù)云服務政策只傾向避免第一類錯誤的固有偏見。第二類錯誤帶來的后果同樣嚴重,甚至更糟。采購一個“糟糕”云服務的風險相對比較低,而且可以通過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和較短的合同條款控制。第二類云服務采購錯誤會帶來延誤或錯失提高生產力及創(chuàng)新政策和服務交付機會的風險。
Hodgkinson總結道,“Ovum建議政府云服務政策應當反映出云服務的潛在轉型效益,為機構的云服務采用創(chuàng)建一個良好的環(huán)境,并考慮到兩類采購錯誤為政府帶來的實際成本和長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