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了解細節(jié)的官員透露,電信部認為,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直接將頻譜分配給企業(yè)用于專用網絡是不可行的,這與《經濟時報》3月18日報道的總檢察長R Venkataramani支持拍賣的建議一致。
電信公司也一直在游說反對將5G頻譜直接分配給公司。
一位官員告訴《經濟時報》:“如果任何企業(yè)想要推出專屬網絡,可以利用電信部已經通知的選項,包括從電信運營商那里租賃頻譜。”
有關官員表示,印度電信部將很快通知內閣和印度電信監(jiān)管局(Trai)其決定,這與電信部去年發(fā)布的專用網絡初步指導方針相矛盾。
其中一名官員稱:“總檢察長作出上述表示,是考慮到在任何情況下,社會資源都應以可取得最佳回報的方式分配,因此我們認為透過拍賣程序分配資源是可取的。”